1、切口疤痕。原因为切口感染,切口缘不整齐对合不良,或患者是疤痕体质。
2、双眼皮过宽,过窄,过长,过短,双侧不对称。原因为设计不当,设计线过宽,过窄过长,过短,双侧不对称,切开时未按设计线切开,设计时未考虑患者本身双侧不对称。
3、三眼皮形成。原因为原有双眼皮粘连线未分开,原有双眼皮线与新设计的双眼皮线形成三眼皮,多见于埋线法;切口上方眼轮匝肌去处过多,致使上睑皮肤与深部组织粘连形成三眼皮。
4、外形不美。患者眼裂短,形成双眼皮宽,眼睛变圆,切口下缘眼轮切除不够双眼皮臃肿不自然,双眼皮外形与五官不协调。
5、睁眼乏力。术前患者有轻度上睑下垂或提上睑肌力弱,术中切开过深损伤提上睑肌腱膜,早期疤痕增生挛缩可引起。
二、不同的修复方法
1、双眼皮不对称:一般在术后3-6个月上睑肿胀完全消退后再次手术修复。
2、双眼皮过宽:术后3-6个月重新设计切口,分离第一次手术形成的粘连,其他步骤与重睑术相同。
3、双眼皮过低:消肿后二期手术。切口线上移作新切口,向下剥离,使新老切口成为一个整体,再做重睑缝合。
4、双眼皮弧度不佳:消肿后按自然皱襞重新设计重睑线,切开重做。
5、双眼皮消失:消肿后,埋线法者改作切开法双眼皮手术。切开法者经原切口切开,去除足够的皮下组织与眼轮匝肌,缝合时皮肤紧贴睑板或睑肌组织,术中让患者睁眼观察,满意的重睑即可。
一、双眼皮术失败表现
1、切口疤痕。原因为切口感染,切口缘不整齐对合不良,或患者是疤痕体质。
2、双眼皮过宽,过窄,过长,过短,双侧不对称。原因为设计不当,设计线过宽,过窄过长,过短,双侧不对称,切开时未按设计线切开,设计时未考虑患者本身双侧不对称。
3、三眼皮形成。原因为原有双眼皮粘连线未分开,原有双眼皮线与新设计的双眼皮线形成三眼皮,多见于埋线法;切口上方眼轮匝肌去处过多,致使上睑皮肤与深部组织粘连形成三眼皮。
4、外形不美。患者眼裂短,形成双眼皮宽,眼睛变圆,切口下缘眼轮切除不够双眼皮臃肿不自然,双眼皮外形与五官不协调。
5、睁眼乏力。术前患者有轻度上睑下垂或提上睑肌力弱,术中切开过深损伤提上睑肌腱膜,早期疤痕增生挛缩可引起。
二、不同的修复方法
1、双眼皮不对称:一般在术后3-6个月上睑肿胀完全消退后再次手术修复。
2、双眼皮过宽:术后3-6个月重新设计切口,分离第一次手术形成的粘连,其他步骤与重睑术相同。
3、双眼皮过低:消肿后二期手术。切口线上移作新切口,向下剥离,使新老切口成为一个整体,再做重睑缝合。
4、双眼皮弧度不佳:消肿后按自然皱襞重新设计重睑线,切开重做。
5、双眼皮消失:消肿后,埋线法者改作切开法双眼皮手术。切开法者经原切口切开,去除足够的皮下组织与眼轮匝肌,缝合时皮肤紧贴睑板或睑肌组织,术中让患者睁眼观察,满意的重睑即可。